学校名称: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
办学地点: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
办学性质: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——专科
学 制:三年
学院介绍: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是由原黑龙江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、哈尔滨市朝鲜族师范学校、齐齐哈尔民族师范学校合并组建而成,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,国家教育部备案,由国家公办的黑龙江省唯一的一所全日制的少数民族学院。学院的办学宗旨是"以就业为先导,以能力为本位,以质量求生存,以特色求发展"。形成以民族师范教育为主,结合民族职业教育、成人教育及民族预科教育的多学科型民族高职专科学校。
一、报名条件及招生范围
凡符合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,已经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(含补报名),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,均可报名参加我省高职单招考试。
二、招生专业及计划
专业代码 | 专业名称 | 学制 | 学费(元/每年) |
410301 | 动物医学 | 三年 | 6000 |
410305 | 宠物医疗技术 | 三年 | 6000 |
410303 | 畜牧兽医 | 三年 | 6000 |
490202 | 生物制药技术 | 三年 | 6000 |
490101 |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| 三年 | 6000 |
490102 | 食品质量与安全 | 三年 | 6000 |
490103 | 食品营养与健康 | 三年 | 6000 |
490104 |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| 三年 | 6000 |
510202 | 计算机网络技术 | 三年 | 6000 |
530302 | 大数据与会计 | 三年 | 6000 |
550101 | 艺术设计 | 三年 | 8600 |
550301 | 音乐表演 | 三年 | 8600 |
三、志愿填报
考生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进入“网报中心”下的“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志愿填报入口”进行志愿填报。
四、考试内容
线下面试。面试内容突出“文化素质+职业技能”,重点考核文化常识、语言表达能力、沟通协调能力、思辩分析能力、心理健康水平、技能基础、职业素养、综合素质等方面。试题由考生从综合题库随机选题后口述回答,考官现场打分并评定成绩,总分300分。
五、录取原则与程序
1、学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,按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计划内录取。
2、如报考人数超于计划人数,对于末段同分考生增设相应专业课考核,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,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。
3、被高职院校正式录取的考生,须参加各市(地)组织的全省普通高考考生身体检查,体检合格方能正式入学,否则录取结果无效。
4、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和全国统一高考录取考生完全一致。
六、新生入学
根据国家规定,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、住宿费等相关费用,各项费用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、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。
七、其它说明
1、我校是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,享受和执行全国高校统一的各项政策。学生毕业时可自愿申请,经考试合格升到省内大学本科院校学习深造。
2、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、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。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、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,以国家法律、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。